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念死


(七)念死

在六隨念之後,再說念死的修習。

(念死的意義)
「死」──是一個有情的命根的斷絕。諸阿羅漢斷除輪回之苦,稱為「正斷死」。諸行的剎那滅,稱為「剎那死」。樹的死,金屬的死等,稱為「通俗死」(大家通稱死) 。這些死不是這裡的意思。此處是指「時死」「非時死」 兩種

時死」──由於福盡,或壽盡,或兩者俱盡所發生,「非時死」──(生存)業為「斷業」所毀。 雖有令壽命存續的(食等之)緣存在,但因令其結生的業的成熟故死,稱為「因福盡而死」。 如現時的(閰浮提洲)人,不具(諸天的)趣,(劫初人的)時,(北俱盧洲人的)食等,僅盡百歲的壽量便死,名為「由壽盡而死」。

如度使魔及迦藍浮王等,由於可令死沒的業,即在那時那地斷絕其生命的廷續,或者由於宿業關繫,用刀劍等的方法斷其生命廷續而取死者,即名「非時死」。

如上述的一切(時、非時死)即為命根的斷絕所攝。如是憶念稱為命根斷絕的死,為「念死」。

(念死的修法之一)
欲修念死的人,獨居靜處,當起「死將來臨」,「命根將斷」,或「死,死」的如理作意。
如果念喜愛者的死,如生母念愛子之死則生悲;若念憎惡者的死,如怨敵念他的仇人之死則生觀喜;若念全無關心者的死,如燒尸者見死骸則不起感動;若念自己的死,如畏怯者見屠殺者之舉劍則起戰栗,以上的一切都是不如理作意,因為不起憶念感動及智的。
所以在各處見弓() 被殺或死的有情,思慮他們過去曾是知名之士的死而生憶念感及智之後,當起「死將來臨」等的方法作意。
這樣作意為起如理作意──即起方便作意(正確作意)之義。如是作意之時,有人即得鎮伏諸蓋,住於念死的所緣,生起得證近行定的業處。
(念死的修習之二)
像上面的修習,如果依然不能現起業處之人,則另有八種修法:
(一)以殺戮者追近,(二)以興盛衰落,(三)以比較,(四)以身多共同者,(五)以壽命無力,(六)以無相故,(七)以生命時間的限制,(八)以剎那短促等八種行相而念於死。

(一)「以殺戮者追近」 ──
猶如剎戮者追近。即譬如追近的殺戮者想道:「我要斬此人的頭」,並舉劍放到他的頭頸的周圍一樣,念死的追亦當如是。何以故?
死乃與生俱來及取生命故譬如菌芽以頭帶塵而出,有情則取老死而生。有情的結生心生起之後至老衰,如從山頂落下的石頭, [231]與此相應蘊共同壞滅。如是剎那死是與生俱來,生者必死,故這裡的意義(斷絕命根)的死也是與生俱來的。是故有情從生時以來,即如升起的太陽,必向西行,其所行之處,一點也不退轉的;或如河片的急流,必持運一切(落下的草木之葉等)繼續流下,一點也不退轉的,如是趨向於死,一點也不退轉。故說道: 從開始的那一夜,小兒進住了母胎,如云起而行,一去不復回。

如是向死而行者,猶如小川被烈日蒸發而枯涸,如樹上的果實,隨夜間的水來濕而早晨脫落,如錘打土器而毀壞,如日照露珠而消散,近於死亦然。故說道:
晝夜的過去,生命的消滅,人壽的減少,如小川的流。 
如成熟的果實,怕早晨的脫落,生的人,常有死懼怕。 
人們的生命,如陶師所造的土器,不論大小燒未燒,最後終至於毀滅。
猶如草尖的朝露,太陽上升消滅,人們的壽命亦然。母親勿阻我(出家)!
如是與生俱來的死,猶如舉劍的殺戮者,已經把劍放到他的頸上,必取其生命不會停止的。 是故與生俱來及取生命故,如舉劍的殺戮者,為死的追近,當這樣以殺戮者的追近而念於死。

(二)「以興盛衰落」──
直至他的光榮不為衰落所敗為興盛。 更無光榮能夠戰勝衰落而繼續存在故衰落。所謂:
征服了整個的大地,施了一百俱胝的具福者,到了臥終的時候,只得半得庵摩果的權力。
便是那個同樣的身體,到了福盡的時候,也要去見死的面,無憂王到了憂的境地。同時一切的健終至於病,一切的青春終至於老,一切的生命終至死,一切世間的大眾必隨生,為老所占,為病所侵,為死所襲。所以說:
譬如高聳入云的大石山,周圍展轉,研碎四方,老死對於眾生類:
剎帝利與婆羅門,吠捨,首陀,旃陀羅與波孤沙,一切都粉碎,誰也不能逃。
老死的境域,沒有像車步兵用武的地方
或以咒語戰術及財賄,也無可能戰勝他。
如是深知生命的興盛,終至於死的衰落,以「興盛的衰落」而念於死。

(三)「以比較」──
以他人比較自己。即以七種行相作比較而念於死:
(1)以大名,(2)以大福,(3)以大力,(4)以大神變,(5)以大慧,(6)以辟支佛,(7)以等正覺。 

(1)怎樣(以大名)比較呢?
對於有大名聲,大眷屬,大財富及多牲騎等,如摩訶三摩多王 ,曼陀多王,大善見王,堅輻王 ,尼彌王等,無疑的都已為死所侵襲,像我這樣的怎麼不為所侵呢?
(2)怎樣以大福比較呢?
殊提 ,闍提羅,郁伽,文荼 ,與富蘭那迦 ,他們都是世間的大名大福者,一切都已死,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如是以大福比較而念死。
(3)怎樣以大力比較呢?
婆藪提婆,婆羅提婆,毗曼塞那,優提體羅,迦那羅,比耶檀曼羅,此等世間知名的大力士,都已為死所征服;他們也得死,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如是以大力比較而念死。
(4)怎樣以大神變比較呢?
第二上首弟子,神通第一的(目犍連),用他的足趾,便得震動毗闍廷多的宮殿,亦如麋鹿進入獅子口,帶著神通進入恐怖的死的口裡,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 如是以大神變比較而說。
(5)怎樣以大慧比較? 
除了世主(學習注:世尊)之外,他人的慧不及舍利弗的十六分之一,這樣大慧的第一上首弟子,也為死征服,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 如是以大慧比較而念死。
(6)怎樣以辟支佛比較呢?
他以自己的智與精進力,破了一切煩惱之賊,而得獨覺──麟角獨生者,亦不能脫離於死,我怎麼能脫呢? 觀察各種原因的大仙,以智力而得漏盡的獨生者,以獨行獨住的麟角喻者,他們也不得超越於死,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 如是以辟支佛比較而念死。
(7)怎樣以等正覺比較呢?
彼世尊飾以八十種好及三十二相莊嚴的色身,一切種類清淨的戒蘊等德寶成就的法身,大名,大福,大力,大神變,大慧都達到頂點,無等,無等等,無比無雙的阿羅漢等正覺者,如大火聚給雨水降下而消滅,他也給死雨降下而即座寂滅。
這樣有大威力的大仙,那死力也無恥無畏的逼來。無恥無曰,粉碎一切,像我這樣的有情,怎不為死所戰勝?--------- 如是比較等正覺者而念死。

以這樣共同的死,拿那些具有大名等及其他的人與自己比較,像那些殊勝的有情一樣,念我也要死的則生僥得達近行定的業處。當如是自他比較而念死。 
(四)「以身多共同者」──
此身是許多(眾生)共同的,是八十種蟲共同的。於此等蟲聚中,依處皮而住的則啖外皮,依內皮而住的則啖內皮,依肉而住的則啖肉,依腱而住的則啖腱,依骨而住的則啖骨,依髓而住的則啖髓。它們即在那住所中生而老而死及屙屎放尿,身體是它們的生家、病室、墳墓、廁所與尿桶。此身為彼等蟲聚擾亂而至於死。如彼八十種蟲聚,在身體的內部尚有共同的數百種病,外部則有蛇蠍等的死緣。譬如建立在四衢通道的鵠的,來自四方八面的矢劍槍石等都落於此。此身亦然,為一切災難的鵠的。此身為諸災難所襲必至於死。所以世尊說:
諸比丘!茲有比丘,日去夜來之時,作是思惟:『我實有甚多死的緣,蛇嚙我,蠍嚙我,百足蟲嚙我,它們都足以使我命終,所以都是我的危礙』。或者『我顛躓跌倒,飲食於身中腐敗,膽汁的擾亂,痰的擾亂,劍風的擾亂,它們都足以使我命終,所以都是我的危礙』」。
如是「以身多共同者」而念死。
(五)「以壽命無力」──
此壽的無力名為無力。因有情的命,(1)須出入息的關繫,(2)威儀的關繫,(3)泠熱的關繫,(4)大種的關繫,(5)食物的關繫。
(1)此命須得出入息的平衡而存續。如果呼出的鼻息不進入的時候,或者吸入的不出來時,便名為死。
(2)獲得四威儀(姿態)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果任何一種威儀過分了,則壽行斷絕。
(3)獲得(氣候)冷熱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為過冷熱或過熱的征服則失命。
(4)獲得地水火風四大種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果地界及水界等任一種的擾亂,則強壯的人亦成身體僵硬,或痢疾而身體濕污,或受大熱之苦,或關節敗壞而至命終。
(5)獲得適當的段食時而命續。不得食者便至命終。
當如是「以壽命無力」而念死。
(六)「以無相故」──(學習注:無相這裡指無確定)
是因為無確定,無限定的意思。所以有情的: 命、病、時 身倒處,以及等的五種,在這生命的界內,那是無相無知的。
(1)「命」──
不能作「必定生在這樣長的時期,更無過之」的確定,故為無相。有在羯羅藍時可死,在頞部曇(abbuda),閉尸,鍵南,入胎生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乃至十個月時亦可死,從母胎出產時可死,以後乃至在百歲以內或以外都要死的。
(2)「病」──
「有情必以此病而死,不以他病」,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為無相,因為有情將眼病可死,以耳病等任何病亦可死的。
(3)「時」──
「有情必以此時死,不以他時」,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為無相。因為有情在午前可死,在正午等任何一時亦可死的。
(4)「身倒處」──
謂「死者的身體當於此處倒,不在他處」,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為無相。一個生在村內的人,其身體可能在村外,生在村外者可倒在村內;或者陸生者的身體可倒在水中,水生者倒在陸上等等的多種可能。
(5)「趣」──
「有情自彼處死當生於此」,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為無相。因為自天死者,可生於人中,自人界死者可生於天等任何一界中,如是旋轉於五趣界(地獄、餓鬼,畜生,人間,天上)中,猶如牽機械的牛相似。
(七)「以生命時間的限制」──
現在人的生命的時間是很有限的。如果長壽者,亦不過百歲上下。所以世尊說 
「諸比丘,人壽短促,不久便至來世。故當作善,當行梵行。生者決無不死。諸比丘,彼長壽者,百歲上下而已......。 人壽甚短促,善人時輕蔑;如行救頭燃;無有死不來。
又說:「諸比丘!往昔有師名阿羅迦」,一切亦在以七種譬喻莊嚴的經中詳說。
又說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嗚呼!我命實在一日一夜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一日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一頓飯食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咀嚼吞下四五團飯食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此等稱為住於放逸比丘,遲緩的修習為漏盡而念死 。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咀嚼吞 下一團飯食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一呼吸或入出息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此等稱為住於不放逸比丘,敏捷的修習為漏盡而念死」。
如是咀嚼四五團飯食之間的短促壽命的時間尚不可靠,當這樣的「以生命的限制」而念死。 如是咀嚼四五團飯食之間的短促壽命的時間尚不可靠,當這樣的「生命的限制」而念死。
(八)「以剎那短促」──
有情的剎那壽命,是依第一義極短的只起一心之間已。猶如車輪轉動之時,只以一輞的部分轉動,停止時亦只一輞部分停止,如是有情的壽命只是一心剎那,那心消滅之時,即名有情滅。 即所謂 :「過去心剎那(的有情)已生存,非現在生存,非未來生在。未來心剎那(的有情)非已生存,非現在生存,是未來生存。現在心剎那(的有情)非已生存,是現在生存,非未來生存」。 命與自體及苦樂(受)都只一心的相應,剎那迅速的存續。死者或存者,諸蘊滅相等,一去不再生。
以(心)未生故不生,依現存(心)而生存,由心滅故世間滅,此依第一義施設。
如是「以剎那的短促」而念死。 念此八種之中任何一種行相的人,以數數作意,而得修習其心,住念於死的所緣,鎮伏於五蓋,而得現起禪支。因為死的所緣的自性法故,及悚懼故不得安止色,只證近行之禪。

出世間禪及第二第四無色禪(學習注:識無邊處、非想非非想處)由於自性法的殊勝修習得證於安止。即因為依清淨修習的次第故得證出世間安止,由於所緣的超越修習故得證無色安止。因為在那裡(無色禪)證安止禪的只有一所緣的超越。
(學習注:論師在這邊分析,雖然都是自性法但有的能證得安止,論師突然這麼一段 。)

然而此(念死)中(清淨修習及所緣的超越)兩者都沒有。
所以(念死)只能證得近行之禪。 因為此禪是由於念死之力而生起,故稱「念死」。
(念死的功德)
勤修念死的比丘,是常不放逸的,對一切有得不愛樂想,捨棄命的愛者,是呵斥罪惡者,不多貯藏,對於資具離慳垢,得至熟練於他的無常之想,隨著亦得現起苦想及無我想。
不修習念死的有情,死的時候未免陷於恐怖昏昧,如突然地遭遇猛獸、夜叉、蟒蛇、盜賊,及殺戮者相似,如是(修習)則不陷於(恐佈昏昧)而得無畏無昏昧而命終。他於現世縱使不證不死(的涅槃),來世亦得到達善趣。
真實的善慧者,應對於如是,有大威力的念死,常作不放逸之行。這是詳論念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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