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6日 星期日

此陰滅已,異陰相續


SA.335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拘留搜調牛聚落。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我今當為汝等說法,初、中、後善,善義善味,純一滿淨,梵行清白,所謂第一義空經。諦聽,善思,當為汝說。
云何為第一義空經?諸比丘!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生,生已盡滅,,此陰滅已,異陰相續,除俗數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說,除俗數法。俗數法者,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無明緣行,行緣識……」廣說乃至「純大苦聚集起。又復,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無明滅故行滅,行滅故識滅……」如是廣說,乃至「純大苦聚滅。比丘!是名第一義空法經。」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前看楊教授的文章提到:『「無我」的第一義是「,此陰滅已,異陰相續」』,印象深刻,,此陰滅已,異陰相續」我認為這個描述應該是最能讓人正確理解佛教無我說的經文。

很可惜的是這經在南傳無對應的經典,今天偶然注意到類似的經文SA.289,而且也有南傳經典對應在 SN.12.61。

SA.289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王舍城迦蘭陀竹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愚癡無聞凡夫於四大身厭患、離欲、背捨而非識。所以者何?見四大身有增、有減、有取、有捨,而於心、意、識,愚癡無聞凡夫不能生厭、離欲、解脫。

所以者何?彼長夜於此保惜繫我,若得、若取,言:『是我、我所、相在。』是故愚癡無聞凡夫不能於彼生厭、離欲、背捨。

愚癡無聞凡夫寧於四大身繫我、我所,不可於識繫我、我所。

所以者何?四大色身或見十年住,二十、三十,乃至百年,若善消息或復小過。
彼心、意、識日夜時刻,須臾轉變,異生、異滅。猶如獼猴遊林樹間,須臾處處,攀捉枝條,放一取一。彼心、意、識亦復如是,異生、異滅。

「多聞聖弟子於諸緣起善思惟觀察,所謂樂觸緣生樂受,樂受覺時,如實知樂受覺;彼樂觸滅,樂觸因緣生受亦滅、止、清涼、息、沒。如樂受,苦觸、喜觸、憂觸、捨觸因緣生捨受,捨受覺時,如實知捨受覺;彼捨觸滅,彼捨觸因緣生捨受亦滅、止、清涼、息、沒。

彼如是思惟:『此受觸生、觸樂、觸縛,彼彼觸樂故,彼彼受樂,彼彼觸樂滅,彼彼受樂亦滅、止、清涼、息、沒。』如是,多聞聖弟子於色生厭,於受、想、行、識生厭,厭故不樂,不樂故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在網路上的文章,常看到的有兩種邏輯上合理的理解。

a.一種是指譬喻中識如獼猴攀捉枝條,放一取一,這個譬喻,而說有識往來於此世他世(一期期的生死),但是這個識是不斷變異的。

b.另一種則是認為並沒有一個不變的識往來於此世他世,唯影響力相續。

b.看似斷見,實際上不是,其實斷字相對的用法是與續字相對,在身即是命的外道主張中,也有無我說的一類,和有我說的一類,這種觀點類似唯物論,有我的一類認為此生結束後就在也沒有這個自我的存在,在六十二見中甚至提到有因為禪定而獲得神通,觀察此生與未來生,而有七類結論。

例如主張卿!此我為有色,而由四大種所成,父母所生,身壞滅時,即斷滅、消失,死後不存在故,至此,卿,此我實在斷滅。”

或是 卿!汝說“我”確實不存在,我不說此我確實不存在。然,汝!此我非實斷滅者。猶其他天之有色,為意所成而具大小一切之肢(節),非缺根之我。汝不知此、不見此 ,我知此、見此。汝!此我,身之壞滅時,斷滅、消失、死後不存在,故汝之此我確實斷滅。”如是其者說現生有情之斷滅、消失、無有。

不論如何七種斷滅論者的重點都是在於否定其中因緣關係否定因果關係
斷字續字相對也可以在這邊看出來。

身異命異,則是常見的一種,在這四大所成父母生身之外另有一個真實不變的自我,這種觀點在現存的其他宗教中也很普遍。

則與無常為相對用法,佛教的主張否定常見、斷見,否定身是命、身異命異。否定有什麼不變異的,也否定沒有因果關係的說法。

至此a.的觀點也沒有任何問題。既不是不變異,也不是因果不相續。

印順導師在中觀今論中提到不來亦不去的說明,並引阿含經中同樣是主題這經的一段 ,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 

如此a. 的主張則出問題了。

唯識學派就我理解無著論師所說阿賴耶識,那個既不分別又能含藏種子的阿賴耶識,其實就是前一個滅去的五蘊。

sa.289中異生、異滅 在莊春江師兄的南北傳雜阿含對讀中,翻譯為: 丘們!那被這樣稱為心、意、識的,日以繼夜依一個生起,依另一個被滅。

再來看覺音論師的看法在清淨道論中提到 :


茲以回聲等譬喻,因為相續連接,不一亦不異。
此識不是從前有而來於此,卻由屬於過去有的諸因而生起。正如回聲、燈光、印章、映像等法的譬喻。即如回聲、燈光、印章、影等是由於聲等之音,不移於他處,此心亦然。所以這裡說:
「因為相續連接,不一亦不異」。
這邊論師非常明白的說 「此識不是從前有而來於此,卻由屬於過去有的諸因而生起。......不移於他處,此心亦然。

即於相續連接中,若決定是一,則不能從牛乳而成為酪,若決定是異,則無酪是依於牛乳的了。一切因與生起的關係都是這樣。如果那樣(決定是一是異),則一切世間的語言都將割斷,那是不成的。所以這裡當取不決定是一或是異。

覺音論師又說到 :「亦應知此義亦如在幼年時動習學術、技藝、醫藥等,而在他日長大成人之時給與效果。

也就是說不但一期生死並非什麼來去此世他世,就現生也是如此,十分接近經典中說到的:眼生時無有來處,滅時無有去處 。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身至念


(八)身至念

今說除了佛陀出世之時以前未曾流行的及非一切外學的境界的「身至念處」,世尊曾於諸經之中以種種的方法這樣的贊嘆 :「諸比丘!茲有一法,修習多作,助成大悚懼,助成大利益,助成大瑜伽安穩,助成大念正知,助成智見的獲得,助成現法樂住,助成(三)明、(八)解脫、及(沙門)果的證得。一法云何?身至念......。諸比丘,受用身至念釐,受用不死(的涅槃)。 諸比丘,不受用身至念者,不受用不死(的涅槃)。諸比丘!由受用身至念者而受用不死,由於受用(身至念)者(不受用不死),捨者......不捨者......失者......不失者......由開始身至念者而得開始不死」,又云 :「諸比丘!身至念云何修習?云何多作,有大果,有大功德?諸比丘!茲有比丘至阿練若」等,依此等(一)安般(出入息)即,(二)威儀節,(三)四正知節,(四)厭惡作意節,(五)界作意節,(六至十四)九種墓節等的十四節的指示,來解釋彼(身至念)的修習。
此(十四節)中,(二)威儀節,(三)四正知節,及(五)界作意節的三節依觀說,(六至十四)九種墓節依(第二十一品的九)觀智中的(第四)過患隨觀(智)說。
又此(九墓節)已在膨脹相等定的修習的(第六品之十)不淨的解釋中說明。其次就(一)安般節與(四)厭惡作意節的二種定來說。然而這兩種之中的安般節則另有念安般單獨的業處說明。

(學習注:身至念,身念處
威儀是指姿態如南傳有些著名禪師是以身體姿態作為所緣。
四正知節 :大概就是 ,密護於根門,飲食量,勤修寤瑜伽,依正知而住。
這段可以參閱大念處經,北傳在中阿含98經,南傳中部10經搜尋 正知節 : 莊春江翻譯 )
如云 :「復次,諸比丘!比丘於此足蹠以上,髮的頂端以下及以皮膚為周圍的身體,觀察充滿種種的不淨:即此身有髮,毛......尿」。如是以骨隨包攝於腦,為厭惡作意而說的三十二行相業處,便是這「身至念」的意義。

釋此(身至念)的修習(法),先釋(上面的)聖典(文句):

(釋身至念的聖典文句)
上身」是這四大種所成的污穢之身。「足蹠以上」是從足蹠以上。「髮的頂端以下」是從髮的尖端下面起。「以皮膚為周圍」是周圍以皮膚為界限。「觀察充滿種種的不淨」是觀見此身充滿著種種發等不淨。 如何觀察?即觀「此身有髮......乃至......尿」。
在彼(此身有髮......乃至......尿的文)中:「」是存在義。「」是指從足蹠以上,發的頂端以下,以皮膚為周圍而充滿種種的不淨而說的。「」是身體。因身體是不淨的積聚故,是厭惡的發身等(的生處)以及眼病等的數百種病的生處,故稱為身。「髮毛」即指發等的三十二種。
上文中的「此身有髮」,亦應作「此身有毛」這樣的連貫各句。因以種種行相考察這足蹠以上發頂以下皮膚以內的一尋的身軀之中 ,實不見有任何珍珠或摩尼(寶石)、琉璃、沉香鬱金香、龍腦香、香粉等一微塵的淨性,但見極臭厭惡不美觀的種種髮毛等臭的不淨。是故說:「此身有髮,毛......乃至......尿」。 這是依文理的解釋。

(身至念的修法)
其次欲修(身至念)業處的初學善男子,當如前面(第三品)所說的親近善友,而習業處。那善友亦應對學者說「七種把持善巧」及教以「十種作意善巧」。

(1)(七種把持善巧)
此中當如是教他I)以,(II)以,(III)以,(IV)以,(V)以方位,(VI)以處所,(VII)以界限的七種把持的善巧。
I於此等惡作意業處中,縱使他是三藏(持)者,但作意時,亦應第一「以語」讀誦。或者有人亦能於讀誦時得以明白業處,例如去親近住在(鍚蘭中部)馬拉耶的大天長老的兩位長老相似。

傳說:那兩人(向大天)長老請教業處,長老教他們在四個月內讀誦聖典(所說的)三十二種(身)。他們雖然是精通二三部(尼迦耶)的人, [242]但亦依法善巧的在四個月中讀誦三十二種身,直至證得須陀洹果。

所以教授業的處阿闍梨當對弟子說:「第一以語讀誦」。那讀誦者當先分發皮的五種來順逆的讀通。即順讀:「髮、毛、爪、齒、皮」以後,再逆誦:「皮、齒、爪、毛、髮」。此後又順讀腎的五種:「肉、腱、骨、骨髓、腎臟」,再逆誦:「腎臟、骨髓、骨、腱、肉、皮、齒、爪、毛、髮」。自此又讀肺的五種:「心臟、肝臟、肋膜、脾臟、肺臟」,再逆誦:「肺臟、脾臟、肋膜、肝臟、心臟、腎臟、骨髓、骨、腱、肉、皮、齒、爪、毛、髮」。此後又誦腦的五種:「腸、腸間膜、胃、胃中物、糞、腦」,再逆誦:「腦、糞、、胃中物、腸間膜、腸、肺臟、脾臟、肋膜、肝臟、心臟、腎臟、骨髓、骨、腱、肉、皮、齒、爪、毛、髮」。此後又誦脂肪的六種:「膽汁、痰、膿、血、汗、脂肪」,再逆誦:「脂肪、汗、血、膿、痰、膽汁、腦、糞、胃中物、腸間膜、腸、肺臟、脾臟、肋膜、肝臟、心臟、腎臟、骨髓、骨、腱、肉、皮、齒、爪、毛、髮」。此後又誦尿的六種:「淚、膏、唾、涕、關節滑液、尿」,再逆誦:「尿、關種滑液、涕、唾、膏、淚、脂肪、汗、血、膿、痰、膽汁、腦、糞、胃中物、腸間膜、腸、肺臟、脾臟、肋、肝臟、心臟、腎臟、骨髓、骨、腱、肉、皮、齒、爪、毛、髮」。

當這樣的百回、千回、百千回的以語讀誦。因為以語讀誦(身至念)業處的經典而純熟,則心不至於這裡那裡的散亂,(身的三十二)部分亦得明白,了如指掌,亦如圍柵行列的明顯。
(學習注:馬哈西希亞多的標號練習也有這種意味,也可以參考後面獼猴的譬喻)
II猶如「」,同樣的亦當「以意」讀誦(即默誦)。以語讀誦是為以意讀誦之緣;以意讀誦是為通達(特)相之緣。
III」 ──是應當確定髮等之色。
IV」 ── 即當確定它們(髮等)的形。
V方位」 ── 於此身中,自臍以上為上方,(臍)以下為下方。故(三十二分中的)此分是在此方──當如是確定方位。
VI處所」 ── 這一部分是在此處──當如是各各確定其處所。
VII界限」 ── 有自分界限與他分界限兩種界限。此中每一部分的下、上、橫的界限,當知如是的「自分界限」;髮不是毛,毛不是髮,當知如是分別「他分界限」。

如是教授七種把持善巧者,亦應教授他們知道這(身至念)業處,在某經中是以厭惡說的,在某經中是以界說的。即此(身至念業處)於大念處(經) 中是以厭惡說的;於大象跡喻(經) 、大教誡羅(+)羅(經) 及界分別(經) 中是以界說的。 但在身至念經中則以關於那(三十二分中每分的)色的顯現者而分別四禪的。此中說的是毗缽捨那(觀)的業處,以厭惡說的是奢摩他(止)業處。於此(厭惡作意節)中是奢摩他(止)業處的意義。
(2)(十種作意善巧)
這樣教過了七種把持善巧之後,當再教I)以次第,(II)以不過急,(III)以不過緩,(IV)以除去散亂,(V)以假名的超越,(VI)以次第撤去,(VII)以安止,(VII-X以三經典的十種作意善巧。
I)「以次第」──
於此(三十二分身),自讀誦以後,當次第的作意,不要跳一個的作意。如果跳一個的作意,則如無技巧的人,登三十二級的階梯,以跳一步而登,結果身體疲勞而失敗,不能完全登達,如是他(於三十二分中跳級作意者)亦不能以完全的修習而得應得的意樂,唯有其心疲勞而失敗,不能完成其修習。
II)以次第作意者亦應「不過急」作意。
若過急作意者,雖然他或許可得完成其業處的終點,但(對業處)不明了,不得至於殊勝(之位);譬如有人行三由旬的道路,不觀察其當進與當避(之道),即以速度的往返百回,雖然到達終點(亦不知是終點),但是應問而後行(才知終點)是故不宜過急。
III)如不過急,亦宜「不過緩」(作意),
若過緩作意者,則不能到達業處的終點,而證勝(位)之緣;譬如欲於當日行三由旬之道的人,若於途中的樹、山、池等處處耽擱,則不能到達終點。
IV)「以除去散亂」──
當除去即放棄業處而散亂於外部的種種所緣之心。若不除去(散亂)則憶念外部散亂之時,而消失其業處;譬如有人行於僅有一足寬的削壁之道,不察其放足(之處),但左盼右顧,錯亂其步法,則自百仞的削壁落下來了。是故應除去散亂而作意。
V)「以假名的超越」──
即超越了髮毛等的假名(概念),置心於厭惡中,譬如大旱之時,有人在林中發現了泉水,即在那裡結以多羅樹葉等作標幟,(初則)依那標幟而來沐浴飲,但是因為常常來而到了其行跡明顯之時,則不需要那標幟, [245]在任何希望之時,即可來浴與飲;如是在初分,以髮毛等的假名作意者,到了獲得厭惡明了之時,則當超越髮毛等的假名,專置其心於厭惡之中。
VI)「以次第撤去」──
應撤去那些不(於心中)現起的部分,為次第撤去作意。即初學者於髮作意,又撤去(髮的)作意而至最後的尿的部分而止;於尿作意,又撤去(尿的)作意而至最初的髮的部分而止。在他的數數作意中,有些部分(於心中)現起,有些則不現起。當於那些現起的部分中先作(意)業。如果二分同時現起之時,亦必有一分現起比較好的,如是當於那現起的部分數數作意,而生起安止定。

這是個有關的譬喻;
即譬如要捕捉住在三十二株多羅樹所形成的多羅林中的獼猴的獵師,最初以弓矢射穿那獼猴所居的多羅樹葉及作呼喊之聲,此時那獼猴便順次於多羅樹上一一的跳去而至最後的多羅樹;獵師亦追至那裡行其同樣的方法,而彼(獼猴)又以同樣的方法逃回最初的多羅樹。如是由於各處屢起喊聲,令彼(獼猴)數數次第奔跳,終於停止一多羅樹,堅持那中央最嫩的多羅葉,縱使(弓矢)射去之時它也不起了。當知這(與三十二分身的次第撤去)是相似的。 這譬喻(與次第撤去)對照如次:即三十二株多羅樹的多羅林,為此身的三十二部分。心如獼猴,瑜伽行者如獵師。瑜伽行者的心環行於三十二部分的身中的所緣,如獼猴住於三十二株多羅樹的多羅林。瑜伽行者開始於髮的作意,順次行去及置心於最後的部分,如獵師最初以弓矢射穿那(獼猴)所居的多羅樹葉及作呼喊之聲的時候,而獼猴順次於多羅樹上一一跳去而至最後的多羅樹。 [246]再回來(至最初分及最初的多羅樹)的方法也是同樣的。數數作意,則有些(部分於心中)現起,捨其未曾現起的(部分),而對現起的(部分)行遍(準備定),如獼猴再再繼續於喊聲所發之處的上面起(而他遁)。最後於二(部分)現起時,於現起較好的(部分)數數作意,而生起安止,如(獼猴)來至一多羅樹而止,堅持其中央最嫩的多羅樹葉,雖射之亦不起了。
更有一譬喻:
譬如一乞食的比丘,住在三十二家的村落附近,他於第一家護得了二(家)分的飲食,便超越了其他的一家,第二天(於第一家)護得三分,便超越了其他的兩家,第三天於最初(之家)護得了滿缽,便(不行乞他家)。回至坐堂(住坐所)食之。當知這亦(與三十二分身的作意)相似。三十二種(部分)如三十二家的村落。瑜伽行者如乞食者。瑜伽者於三十二種(部分)遍作(準備定)如彼(乞食者)的住於村落的附近。數數作意,捨棄其未現起的(部分)於各各現起的(部分)中,及於二分中(現起較好的)遍作,如於第一家護得了二(家)分的飲食,便超越了其他的一家,第二天(於第一定)護得三分,便超越了其他的兩家。於彼二(部分)中的現起較好的,數數作意而生起安止,如第三天於最初(之家)獲得了滿缽,便回至坐堂(住坐所)坐而食之。
VII)「以安止」──
(三十二部分中)(於令生)安止(定)的部分(作意)當知即於髮等的各各部分而坐起安止(定),為(安止定)的意義。
VIII-X)「以三經典」──
即增上心,清涼,覺支善巧等三經,當知精進與定的結合,是這(三經)的意義。
VIII)此中:(三相時時作意)
諸比丘!勤策增上心的比丘,當於三相時時作意: 即時時於定相作意,時時於策勵相作意,及時時於捨相作意
諸比丘!勤策增上心的比丘,如果專於定相作意,則心趨懈怠。
諸比丘!勤策增上心的比丘,如果專於策勵相作意,則心趨掉舉。
諸比丘!勤策增上心的比丘,如果專於捨相作意,則他的心不為漏盡而正等持。
諸比丘!然而勤策增上心的比丘,時時於定相、策勵相及捨相作意,則他的心成為柔軟,適合作業與清淨,及不會破壞為漏而正等持」。

諸比丘!如金匠或金所的弟子造爐,既造爐已,於爐口點火,既於爐口點火已,以火鉗挾金投入爐口,時時吹風,時時洒水,時時放捨。
諸比丘!如果金匠或金匠的弟子專一對金吹風,則金將燒掉
諸比丘!如果金所或金匠的弟子專一對金洒水,則金將冷卻
諸比丘!如果金匠或金匠的弟子專一對金放捨,則金不至正當的純熟
諸比丘!然而金匠或金匠的弟子,對金時時吹風,時時洒水,時時放捨,則金成為柔軟,適合作業,淨潔及不會破壞而成正當的作用──如用金制作金帶、耳環、頸飾、金鬘等的種種裝飾品,都得完成他的目的」。

諸比丘!如是勤策增上心的比丘......乃至......為漏盡而正等持。 而彼(比丘)為了以通(智)證知而傾心於通(智)證知之法,若有(宿因等的)原因,得以現證彼法」──當知此經是「增上心」。

IX諸比丘!具足六法的比丘,得證無上清涼。云何為六?諸比丘!茲有比丘,心當抑制之時,即抑制其心;心當策勵之時,即策勵其心;心當喜悅之時,即喜悅其心;心當放捨之時,即放捨其心;傾心於勝(道與果),及樂於涅槃。諸比丘!具足此六法的比丘,得證無上清涼」──當知此經是「清涼」。

X)「覺支善巧── 「如是諸比丘,若心消沉之時,不宜修習輕安覺支」── 此等已在(第四品)論安止善巧中說明。

曾經善學七種把持善巧及深深地確定了十種作意善巧,即瑜伽行者當以二善巧取業處。
如果(瑜伽者)與阿闍梨(師)安住一寺,則不必(一時)詳細請教,(確定業處後)當以策勵業處得進步已,從此次第的向上請教。若欲住在他處的,則當依照上述的(七種把持善巧及十種作意善巧)規定詳細學習,再三翻覆(讀誦),了解一切困難之處,如於(第四品)地遍的解釋中所說的方法,捨離不適當的住所,而住適當的精捨,斷除小障礙,當於厭惡作意中遍作(準備定)。
(3)(取三十二分身之相與厭惡性)
遍作者當先取髮等之相。 怎樣取呢?撥出一二根髮置於掌上,當先確定其色。在剃髮處看髮亦可。或於水缽或本粥缽中看(所落之髮)亦可。見黑(髮)時,當思惟「黑」,見白去,思惟「白」,(黑白)相間之時,則從的數的思惟,猶如於髮,見一切「皮等五種」亦宜如是取相。

如是取相已,當確定一切(三十二)部分中的色、形、方位、處所與界限,及確定香(氣味)所依、處所五種厭惡性。關於這一切部分的確定法次第敘述如下:
(1)、(髮)
先就髮的自然之色是黑的,像木 ‘木+患’ 子的「」。「」則長圓如稱杆之形。
方位」──生在(身的)上方。
處所」──兩側以耳朵邊,前以額際,後面以項為限;封蓋頭顱的皮中而位的髮,下以(髮)根自己的面積,上以虛空,橫以(諸髮)相互(之間)為限,決無二根頭髮(長)在一處的,這是(髮的)「自分的界限」;髮非毛,毛非髮,如是不與其他(髮以外)的三十一部分混同,而髮為單獨的一部分,這是(髮的)「他分的界限」。這是髮的色等確定。
其次確定(此髮的)色等五種厭惡:即依髮的色是厭惡的,依形,依香、依所依,依處所也是厭惡的。如在一缽心愛的粥或一缽飯中,雖然只見少許像頭髮的色的東西,也會厭惡地說:「這裡混雜著頭髮,快拿開」,如是依髮之「色」是厭惡的。如在夜間吃飯的人,若觸著像阿迦的纖維與曼迦羯的纖維的頭髮之形,亦同樣的厭惡,如是依「形」是厭惡的。如果不使用塗油與花香等,頭髮之香是極厭惡的;若(把頭髮)投入火中,(那氣味)就更討厭了。 依髮的色形,或許不很厭惡,但依「香」是實在厭惡的。
譬如小孩子的糞的顏色像鬱金色,其形亦如鬱金塊;又如棄於糞穢中而膨脹了的黑狗的屍體,色如多羅的熟果,其形滾轉則如所棄的小鼓之形,而(犬)牙亦如素馨的蓓蕾。依這兩種的色與形看,或許不很厭惡,若依其香則厭惡了。同樣的,此髮之色與形或許不甚厭惡,但依其香則厭惡了。
譬如在村流出污物的不淨之處而生的野菜,為城巿的人厭惡而不食,同樣的,這頭髮是依於膿、血、尿、屎、膽汁、痰等所流之處而生,故亦厭惡,這是(髮)的「所依」的厭惡。此髮生於三十一部分的積聚中,猶如生於糞堆之上的菌,亦如生於冢墓與糞穢等處的野菜,又如生於溝中的睡蓮等的花,於不淨處生,故甚厭惡。是故它們(髮)的「處所」是厭惡的。
猶如於髮,應如是確定一切部分的色、形、香、所依、處所的五種厭惡性。亦應確定一切部分各各的色、形、方位、處所與(自他分)界限(的五種)。
(2)(毛)
毛的自然的「色」,不像髮那樣純粹黑色,卻成黑褐色。
「形」──尾端下垂,如羅樹根的形狀。
「方位」──生在(臍的上下)兩方。
「處所」──除了生髮的部分及手掌足蹠之外,生在其他大分蓋覆身體的皮膚上。
「界限」──生入蓋覆身體的皮膚之內一蟣 下以(毛)根自己的面積,上以虛空,橫以(諸毛)相互之間為限,沒有二毛生在一處的。這是(毛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與髮相似。
(3)(爪)──
有二十枚名爪。它們都是白「色」。
「形」如魚鱗。
「方位」──足的爪在下方,手的爪在上方,如是生在兩方。
「處所」──生在指(趾)端的背上。
「界限」──兩方以(左右)指端的肉,內以指背的肉,外與頂以虛空,橫以(諸爪)相互之間為限,沒有二爪長在一處的。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與髮相似。

(學習注:內容很長....請參閱原本,原則就是「色」「形」 「方位」「處所」「界限」這部份可以參考取業處品,對於內身的取相是以『聞』來取相,有禪定力者能以禪定之光而見,參考中阿含72、73 經 )

(30)「涕」──是從腦上流來的不淨。
它的「色」如嫩的多羅果(椰子果)內心的髓(肉)的顏色。
「形」──如其處所之形。
「方位」──生在上騁
「處所」──充滿在鼻孔之內。然亦涕亦不是常枳聚在鼻孔內的;譬如有人用荷葉包凝乳,在下面用針刺穿一小孔,凝乳的澄便從小孔流落於外。如是當有情哭泣之時,或因特殊的飲食及氣候的變化而內界發生動亂(四大不調)之時,則從頭中的腦變成一種像腐敗了的痰狀的東西流下經過口蓋的上部的開孔流入及充滿於鼻孔,或流出(鼻孔)之外。取於涕的瑜伽者,當取充滿在鼻孔的涕。
「界限」──以涕的部分為限。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與髮相似。
(31)「關節滑液」──
是身體的關節內部的滑的污穢的東西。
它的「色」像迦尼迦羅的樹脂之色。
「形」如它的處所之形。
「方位」──生於二方。
「處所」──在一百八十的關節之內,行滑潤骨節的工作。如果(關節的滑液)少者,則起立,坐下,行走、轉身,屈身與伸直之時,它的骨都作「格答格答」之聲,如彈指聲;他縱使一二由旬的道路,亦因風界激動而覺四肢疼痛。然而(關節滑液)多者,則於起坐等時,他的骨不會作「格答格答」之聲,雖走長路,亦不會激動風界及不覺四肢疼痛。
「界限」──以關節滑液的部分為限。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與髮相
(32)「尿」──
它的「色」如曼率豆的鹼質性的汁的顏色。
「形」──如倒置的水甕內部流出來的水的形狀。
「方位」──生於下方。
「處所」──在膀胱的內部。「膀胱「即小便袋。 譬如投入污池而無口的羅梵那甕,而污水進入(甕中),然而看不出(甕水)所入之覺,同樣的從身體進入(膀胱中)的尿,也看不出它的所入之道,但放出之道是明白的,當(膀胱之中)的尿充滿之時,有情便說:「我要小便」而忙於小便了。
「界限」──以膀胱的內部及尿的部分為限。這是它的「自分的界限」。「他分的界限」與髮相似。

如是於髮等部分中,確定了他們的色、形、方位、處所、界限之後,依(前說的)次第,不過急等(十種作意善巧)的方法,以色、形、香、所依、處所的五種而作「厭惡!厭惡!」的憶念者,最後則超越(髮等的)假名(而修習),譬如有眼的人,看見有三十二種顏色的花而結在一根線上的花蔓,一切的花是不分何始何終的同時顯現,如是作「此身有髮毛」等的觀身之人,對於彼等(三十二分)的一切法亦不分何始何終的顯現
所以在(前面的)作意善巧論中說: 「初學者於髮作意,去(彼於髮)作意已,至最後的尿的部分而止」。如果(瑜伽者)對(自身之)外部(的其他的身體)專注作意,以及如是於(他人的)一切部分都明了之時,則對游行的人與畜等(於瑜伽者的眼中)捨了有情的行相,只是現起一堆(三十二)部分的積聚而已;若(見)彼等(人或畜)吞下飲食之時,亦僅現起如投(食物)於(三十二)部分的積聚之中相似。

(於三十二分)以次第撤去等而作「厭惡!厭惡!」的次第憶念者,得以次第生起安止定。那裡依髮等的色、形、方位、處所、界限而得現起「取相」;依(髮等的色、形、香、所依、處所五種的)一切行相的厭惡(考察)而得現起「似相」。那(似相)的修習者,依照如(十)不淨業處中所說的的方法而得生起初禪的安止(定)。彼(安止)若於(三十二身分的)一部分明白了,於一部分中證得安止,不再修習其他的瑜伽者,則他僅生起一(安止定)。若人(於三十二身分中)多分明白了,或於一(部分)而證(安止)禪,更於其他部分而修伽者,則他得依部分的數目而生起初禪定,猶如摩羅迦長者相似。

據說:那尊者(摩羅迦)握住長部師無畏長老的手說:「朋友無畏!先研究這個問題:摩羅迦長老於三十二分中得三十二的初禪,如果他夜入一禪,日入一禪,則以半月餘而得成就;若每日入一禪,則以月餘而得成就」。
如是此(身至念)業處雖依初禪而成,但是由於憶念(三十二分的)色、形等之力而成,故稱為「身至念」(業處)。
(身至念的功德)
精勤於身至念(業處)的比丘,是戰勝不樂與樂的,不是為不樂及樂所戰勝的。他是常常征服生起的不樂而住。他是戰勝怖畏恐懼的,不是為怖畏恐俱所戰勝的。他是常常征服生起的怖畏恐俱而住。他是 「忍辱者,能忍寒、熱......乃至能忍奪取其生命之苦」。依髮等的色一類(青、赤、白之遍),得證四禪,而達六通。

真實的善慧者,應對於如是有大威力的身至念,常作不放逸之行。
這是詳論身至念一門。

念死


(七)念死

在六隨念之後,再說念死的修習。

(念死的意義)
「死」──是一個有情的命根的斷絕。諸阿羅漢斷除輪回之苦,稱為「正斷死」。諸行的剎那滅,稱為「剎那死」。樹的死,金屬的死等,稱為「通俗死」(大家通稱死) 。這些死不是這裡的意思。此處是指「時死」「非時死」 兩種

時死」──由於福盡,或壽盡,或兩者俱盡所發生,「非時死」──(生存)業為「斷業」所毀。 雖有令壽命存續的(食等之)緣存在,但因令其結生的業的成熟故死,稱為「因福盡而死」。 如現時的(閰浮提洲)人,不具(諸天的)趣,(劫初人的)時,(北俱盧洲人的)食等,僅盡百歲的壽量便死,名為「由壽盡而死」。

如度使魔及迦藍浮王等,由於可令死沒的業,即在那時那地斷絕其生命的廷續,或者由於宿業關繫,用刀劍等的方法斷其生命廷續而取死者,即名「非時死」。

如上述的一切(時、非時死)即為命根的斷絕所攝。如是憶念稱為命根斷絕的死,為「念死」。

(念死的修法之一)
欲修念死的人,獨居靜處,當起「死將來臨」,「命根將斷」,或「死,死」的如理作意。
如果念喜愛者的死,如生母念愛子之死則生悲;若念憎惡者的死,如怨敵念他的仇人之死則生觀喜;若念全無關心者的死,如燒尸者見死骸則不起感動;若念自己的死,如畏怯者見屠殺者之舉劍則起戰栗,以上的一切都是不如理作意,因為不起憶念感動及智的。
所以在各處見弓() 被殺或死的有情,思慮他們過去曾是知名之士的死而生憶念感及智之後,當起「死將來臨」等的方法作意。
這樣作意為起如理作意──即起方便作意(正確作意)之義。如是作意之時,有人即得鎮伏諸蓋,住於念死的所緣,生起得證近行定的業處。
(念死的修習之二)
像上面的修習,如果依然不能現起業處之人,則另有八種修法:
(一)以殺戮者追近,(二)以興盛衰落,(三)以比較,(四)以身多共同者,(五)以壽命無力,(六)以無相故,(七)以生命時間的限制,(八)以剎那短促等八種行相而念於死。

(一)「以殺戮者追近」 ──
猶如剎戮者追近。即譬如追近的殺戮者想道:「我要斬此人的頭」,並舉劍放到他的頭頸的周圍一樣,念死的追亦當如是。何以故?
死乃與生俱來及取生命故譬如菌芽以頭帶塵而出,有情則取老死而生。有情的結生心生起之後至老衰,如從山頂落下的石頭, [231]與此相應蘊共同壞滅。如是剎那死是與生俱來,生者必死,故這裡的意義(斷絕命根)的死也是與生俱來的。是故有情從生時以來,即如升起的太陽,必向西行,其所行之處,一點也不退轉的;或如河片的急流,必持運一切(落下的草木之葉等)繼續流下,一點也不退轉的,如是趨向於死,一點也不退轉。故說道: 從開始的那一夜,小兒進住了母胎,如云起而行,一去不復回。

如是向死而行者,猶如小川被烈日蒸發而枯涸,如樹上的果實,隨夜間的水來濕而早晨脫落,如錘打土器而毀壞,如日照露珠而消散,近於死亦然。故說道:
晝夜的過去,生命的消滅,人壽的減少,如小川的流。 
如成熟的果實,怕早晨的脫落,生的人,常有死懼怕。 
人們的生命,如陶師所造的土器,不論大小燒未燒,最後終至於毀滅。
猶如草尖的朝露,太陽上升消滅,人們的壽命亦然。母親勿阻我(出家)!
如是與生俱來的死,猶如舉劍的殺戮者,已經把劍放到他的頸上,必取其生命不會停止的。 是故與生俱來及取生命故,如舉劍的殺戮者,為死的追近,當這樣以殺戮者的追近而念於死。

(二)「以興盛衰落」──
直至他的光榮不為衰落所敗為興盛。 更無光榮能夠戰勝衰落而繼續存在故衰落。所謂:
征服了整個的大地,施了一百俱胝的具福者,到了臥終的時候,只得半得庵摩果的權力。
便是那個同樣的身體,到了福盡的時候,也要去見死的面,無憂王到了憂的境地。同時一切的健終至於病,一切的青春終至於老,一切的生命終至死,一切世間的大眾必隨生,為老所占,為病所侵,為死所襲。所以說:
譬如高聳入云的大石山,周圍展轉,研碎四方,老死對於眾生類:
剎帝利與婆羅門,吠捨,首陀,旃陀羅與波孤沙,一切都粉碎,誰也不能逃。
老死的境域,沒有像車步兵用武的地方
或以咒語戰術及財賄,也無可能戰勝他。
如是深知生命的興盛,終至於死的衰落,以「興盛的衰落」而念於死。

(三)「以比較」──
以他人比較自己。即以七種行相作比較而念於死:
(1)以大名,(2)以大福,(3)以大力,(4)以大神變,(5)以大慧,(6)以辟支佛,(7)以等正覺。 

(1)怎樣(以大名)比較呢?
對於有大名聲,大眷屬,大財富及多牲騎等,如摩訶三摩多王 ,曼陀多王,大善見王,堅輻王 ,尼彌王等,無疑的都已為死所侵襲,像我這樣的怎麼不為所侵呢?
(2)怎樣以大福比較呢?
殊提 ,闍提羅,郁伽,文荼 ,與富蘭那迦 ,他們都是世間的大名大福者,一切都已死,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如是以大福比較而念死。
(3)怎樣以大力比較呢?
婆藪提婆,婆羅提婆,毗曼塞那,優提體羅,迦那羅,比耶檀曼羅,此等世間知名的大力士,都已為死所征服;他們也得死,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如是以大力比較而念死。
(4)怎樣以大神變比較呢?
第二上首弟子,神通第一的(目犍連),用他的足趾,便得震動毗闍廷多的宮殿,亦如麋鹿進入獅子口,帶著神通進入恐怖的死的口裡,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 如是以大神變比較而說。
(5)怎樣以大慧比較? 
除了世主(學習注:世尊)之外,他人的慧不及舍利弗的十六分之一,這樣大慧的第一上首弟子,也為死征服,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 如是以大慧比較而念死。
(6)怎樣以辟支佛比較呢?
他以自己的智與精進力,破了一切煩惱之賊,而得獨覺──麟角獨生者,亦不能脫離於死,我怎麼能脫呢? 觀察各種原因的大仙,以智力而得漏盡的獨生者,以獨行獨住的麟角喻者,他們也不得超越於死,如我這等人,更有何言說。 --------- 如是以辟支佛比較而念死。
(7)怎樣以等正覺比較呢?
彼世尊飾以八十種好及三十二相莊嚴的色身,一切種類清淨的戒蘊等德寶成就的法身,大名,大福,大力,大神變,大慧都達到頂點,無等,無等等,無比無雙的阿羅漢等正覺者,如大火聚給雨水降下而消滅,他也給死雨降下而即座寂滅。
這樣有大威力的大仙,那死力也無恥無畏的逼來。無恥無曰,粉碎一切,像我這樣的有情,怎不為死所戰勝?--------- 如是比較等正覺者而念死。

以這樣共同的死,拿那些具有大名等及其他的人與自己比較,像那些殊勝的有情一樣,念我也要死的則生僥得達近行定的業處。當如是自他比較而念死。 
(四)「以身多共同者」──
此身是許多(眾生)共同的,是八十種蟲共同的。於此等蟲聚中,依處皮而住的則啖外皮,依內皮而住的則啖內皮,依肉而住的則啖肉,依腱而住的則啖腱,依骨而住的則啖骨,依髓而住的則啖髓。它們即在那住所中生而老而死及屙屎放尿,身體是它們的生家、病室、墳墓、廁所與尿桶。此身為彼等蟲聚擾亂而至於死。如彼八十種蟲聚,在身體的內部尚有共同的數百種病,外部則有蛇蠍等的死緣。譬如建立在四衢通道的鵠的,來自四方八面的矢劍槍石等都落於此。此身亦然,為一切災難的鵠的。此身為諸災難所襲必至於死。所以世尊說:
諸比丘!茲有比丘,日去夜來之時,作是思惟:『我實有甚多死的緣,蛇嚙我,蠍嚙我,百足蟲嚙我,它們都足以使我命終,所以都是我的危礙』。或者『我顛躓跌倒,飲食於身中腐敗,膽汁的擾亂,痰的擾亂,劍風的擾亂,它們都足以使我命終,所以都是我的危礙』」。
如是「以身多共同者」而念死。
(五)「以壽命無力」──
此壽的無力名為無力。因有情的命,(1)須出入息的關繫,(2)威儀的關繫,(3)泠熱的關繫,(4)大種的關繫,(5)食物的關繫。
(1)此命須得出入息的平衡而存續。如果呼出的鼻息不進入的時候,或者吸入的不出來時,便名為死。
(2)獲得四威儀(姿態)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果任何一種威儀過分了,則壽行斷絕。
(3)獲得(氣候)冷熱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為過冷熱或過熱的征服則失命。
(4)獲得地水火風四大種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果地界及水界等任一種的擾亂,則強壯的人亦成身體僵硬,或痢疾而身體濕污,或受大熱之苦,或關節敗壞而至命終。
(5)獲得適當的段食時而命續。不得食者便至命終。
當如是「以壽命無力」而念死。
(六)「以無相故」──(學習注:無相這裡指無確定)
是因為無確定,無限定的意思。所以有情的: 命、病、時 身倒處,以及等的五種,在這生命的界內,那是無相無知的。
(1)「命」──
不能作「必定生在這樣長的時期,更無過之」的確定,故為無相。有在羯羅藍時可死,在頞部曇(abbuda),閉尸,鍵南,入胎生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乃至十個月時亦可死,從母胎出產時可死,以後乃至在百歲以內或以外都要死的。
(2)「病」──
「有情必以此病而死,不以他病」,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為無相,因為有情將眼病可死,以耳病等任何病亦可死的。
(3)「時」──
「有情必以此時死,不以他時」,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為無相。因為有情在午前可死,在正午等任何一時亦可死的。
(4)「身倒處」──
謂「死者的身體當於此處倒,不在他處」,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為無相。一個生在村內的人,其身體可能在村外,生在村外者可倒在村內;或者陸生者的身體可倒在水中,水生者倒在陸上等等的多種可能。
(5)「趣」──
「有情自彼處死當生於此」,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為無相。因為自天死者,可生於人中,自人界死者可生於天等任何一界中,如是旋轉於五趣界(地獄、餓鬼,畜生,人間,天上)中,猶如牽機械的牛相似。
(七)「以生命時間的限制」──
現在人的生命的時間是很有限的。如果長壽者,亦不過百歲上下。所以世尊說 
「諸比丘,人壽短促,不久便至來世。故當作善,當行梵行。生者決無不死。諸比丘,彼長壽者,百歲上下而已......。 人壽甚短促,善人時輕蔑;如行救頭燃;無有死不來。
又說:「諸比丘!往昔有師名阿羅迦」,一切亦在以七種譬喻莊嚴的經中詳說。
又說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嗚呼!我命實在一日一夜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一日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一頓飯食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咀嚼吞下四五團飯食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此等稱為住於放逸比丘,遲緩的修習為漏盡而念死 。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咀嚼吞 下一團飯食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若有比丘如是念死修習:
『嗚呼!我命實在一呼吸或入出息之間,我必憶念世尊教法,我實多有所作』。
諸比丘!此等稱為住於不放逸比丘,敏捷的修習為漏盡而念死」。
如是咀嚼四五團飯食之間的短促壽命的時間尚不可靠,當這樣的「以生命的限制」而念死。 如是咀嚼四五團飯食之間的短促壽命的時間尚不可靠,當這樣的「生命的限制」而念死。
(八)「以剎那短促」──
有情的剎那壽命,是依第一義極短的只起一心之間已。猶如車輪轉動之時,只以一輞的部分轉動,停止時亦只一輞部分停止,如是有情的壽命只是一心剎那,那心消滅之時,即名有情滅。 即所謂 :「過去心剎那(的有情)已生存,非現在生存,非未來生在。未來心剎那(的有情)非已生存,非現在生存,是未來生存。現在心剎那(的有情)非已生存,是現在生存,非未來生存」。 命與自體及苦樂(受)都只一心的相應,剎那迅速的存續。死者或存者,諸蘊滅相等,一去不再生。
以(心)未生故不生,依現存(心)而生存,由心滅故世間滅,此依第一義施設。
如是「以剎那的短促」而念死。 念此八種之中任何一種行相的人,以數數作意,而得修習其心,住念於死的所緣,鎮伏於五蓋,而得現起禪支。因為死的所緣的自性法故,及悚懼故不得安止色,只證近行之禪。

出世間禪及第二第四無色禪(學習注:識無邊處、非想非非想處)由於自性法的殊勝修習得證於安止。即因為依清淨修習的次第故得證出世間安止,由於所緣的超越修習故得證無色安止。因為在那裡(無色禪)證安止禪的只有一所緣的超越。
(學習注:論師在這邊分析,雖然都是自性法但有的能證得安止,論師突然這麼一段 。)

然而此(念死)中(清淨修習及所緣的超越)兩者都沒有。
所以(念死)只能證得近行之禪。 因為此禪是由於念死之力而生起,故稱「念死」。
(念死的功德)
勤修念死的比丘,是常不放逸的,對一切有得不愛樂想,捨棄命的愛者,是呵斥罪惡者,不多貯藏,對於資具離慳垢,得至熟練於他的無常之想,隨著亦得現起苦想及無我想。
不修習念死的有情,死的時候未免陷於恐怖昏昧,如突然地遭遇猛獸、夜叉、蟒蛇、盜賊,及殺戮者相似,如是(修習)則不陷於(恐佈昏昧)而得無畏無昏昧而命終。他於現世縱使不證不死(的涅槃),來世亦得到達善趣。
真實的善慧者,應對於如是,有大威力的念死,常作不放逸之行。這是詳論念一門。

2012年5月3日 星期四

十隨念之六


(十隨念的語義)

(一)所起的隨念與佛有關的為「佛隨念」。以佛德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二)所起的隨念與法有關的為「法隨念」。以善說等法的德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三)所起的隨念與僧有關的為「僧隨念」。以善行道等僧德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四)所起的隨念與戒有關的為「戒隨念」。以我不毀等的戒德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五)所起的隨念與捨有關的為「捨隨念」。以施捨等的捨德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六)所起的隨念與天有關的為「天隨念」。以天為例證的自己的信等的德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學習注 : 以下部分於說隨念處品)

(七)所起的隨念與死有關的為「死隨念」。以斷絕命根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八)念到髮等色身的,或者念到身上的為「身至」。以髮等身部的相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九)所起的念與安般(出入息)有關的為「安般念」。以入息出息相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十)所起的隨念與寂止有關的為「寂止隨念」 。以一切苦的止息為所緣是念的同義語。

(全文內容蠻長的...自行參閱清淨道論)

雜論


再詳論此等(六隨念),在(07-093) 「那時他的心是只緣如來而正直」等語,及「摩訶男,聖弟子的心正直而得義受,得法受,得法伴悅,悅者而得生喜」等語。

這裡依「彼世尊亦即是阿羅漢」等義而生滿足,是說關於「得義受」。依「聖典」而生滿足,是說關於「得於受」。依於兩者,當知是說「得法伴悅」。

在天隨念中,說他的「心緣諸天」,即是說他先以心緣諸天,或者以心緣於得生諸天而與諸天同等的自己的德。

其次此等六隨念是聖弟子的成就,因為依於彼等而得明瞭佛法僧的德,且他們具有不毀等德的戒,離諸垢慳的捨,及與有大威力的諸天同等的信等之德。

『摩訶男經』是因為請問須陀洹的依止住所的問題,而世尊為了指示須陀洹的依止住所而詳說這六隨念的。

在『貪求經』 中亦說:「諸比丘,茲有聖弟子,隨念如來:世尊亦即是阿羅漢 ...... 那時心成正直,出離超脫於貪求。 [227]諸比丘,什麼是貪求?與五種欲是同義語。諸比丘,茲有情以此(由佛隨念所得的近行禪)為所緣而得清淨」,這是為聖弟子說依於隨念而心得清淨,更證得第一義的清淨。

又在摩訶迦旃延所說的『障礙機會經』 中說:「賢者,真希有!賢者,實未曾有!那知者、見者、阿羅漢、等正覺者的世尊,承認在障礙中(在家)的有情亦有清淨(超越悲惱、消滅憂苦、得真理)及證涅槃的機會--即此六隨念處。什麼是六?賢者,茲有聖弟子隨念於如來 ....如是或有有情而得清淨」,這是僅為聖弟子說證得第一義清淨法性的機會。

在『布薩經』中亦說:「毗捨佉,怎樣行聖布薩?毗捨佉,當從事清淨其隨污染的心。毗捨佉,怎樣從事清潔其隨染污的心呢?毗捨佉,即隨念於如來」,這是僅對受持布薩的聖弟子,顯示以清淨心而隨念業處,得成布薩的大果。

在(增支部的)第十一集中,因問:「尊師,我們住於各種不同的生活,當以何種的生活而住?」為了指示聖弟子的生活方式故這樣說:「摩訶男,有信者是成功的,但非無信者,勤精進者是成功的....常憶念者.....禪定者......有慧者,摩訶男,是成功的,但非無慧者。摩訶男,你應該住立於這五法中,更當修習六法。摩訶男,你應隨念如來,世尊亦即是阿羅漢.....佛、世尊」。

在此等諸經中雖然是為聖弟子說,但其有清淨的戒等之德的凡夫亦應作意隨念, [228]由於隨念佛陀等的功德,則隨念者的心欣淨,以欣淨的心力,即得鎮伏諸蓋成大和悅,可修毗缽舍那(觀),而證阿羅漢。

例如住在迦多根達迦羅的頗率特梵長老。
據說:有一天尊者看見了魔所化作的佛相,他想:「這個具足貪瞋痴的假相,尚有如此莊嚴,那離了一切貪瞋痴的世尊,怎不更莊嚴光輝呢?」於是以佛陀為所緣而獲得了喜悅,增長了他的毗缽舍那觀,得證阿羅漢果。

#為諸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定的修習中完成了第七品,定名為六隨念的解釋。



「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都是出於敬意,有位法師詮釋超好他說:就好像佛陀在你旁邊或你尊敬的法師在你旁邊,一方面不敢偷懶:P ,一方面是不敢隨便造惡,連結到「戒隨念」、「捨隨念」、「天隨念」,這部份就是相信因果,也提到這些類別屬於信強的可以修的所緣,另一位法師說:你相信因果嗎?

於是以佛陀為所緣而獲得了喜悅,增長了他的毗缽舍那觀,得證阿羅漢果。這句可以在說蘊品看到詳細的解說。



食厭想


(一)食厭想的修習(11-001)

今在無色之後,再來解釋前面所提示的「一想」(11-002) 的食厭想(11-003) 的修習。
(食厭想的語義)
這裡的「食」是取來的意思。有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的四種(11-004) 。然而這四的中,是誰取來什麼?即:
(一)段食取來以滋素為第八的八種元素(11-005)
(二)觸食取來(苦樂捨的)三受,
(三)意思食取來於(欲、色、無色的)三有中結生,
(四)識食取來於結剎那的名色。

在此四食中,段食有貪求的怖畏,觸食有接觸(所緣)的怖畏,意思食有(諸有的)生的怖畏,識食有結生的怖畏。
關於它們的怖畏,以(自己)兒子的肉的譬喻(11-006) 而說明段食,
以壞皮膚的牛的譬喻(11-007) 而說明觸食,
以火炕的譬喻(11-008) 說明意思食,
以劍戟的譬喻(11-009) 而說明識食。

此等四食之中,只是吃的、飲的、咬的、嘗的等類的段食是這裡的食的意義。由於對此飲食而取厭惡的態度所起的想為「食厭想」。

(食厭想的修法)
欲求修習食厭想的人,(向阿闍黎)習取了業處之後,當對所學一句也不忘失,獨居靜處,對那吃的、飲的、咬的、嘗的等類的段食,以十種行相(11-010) 而作厭惡的觀察。 [342]
(一)以行乞,(二)以遍求,(三)以受用,(四)以分泌,(五)以貯藏處,(六)以未消化,(七)以消化,(八)以果,(九)以排泄,(十)以塗(11-011) 於此等中。

(一)「以行乞」
是在這有大威力的佛教中出家的人,終夜讀誦佛語,或行沙門法,早晨起床之後,做過了塔園及菩提樹園的義務(掃除),叫人準備好飲水及沐浴的用水,洒掃僧房,調整身體,登上禪座,思惟業處二三十回,起來之後,拿了衣缽,捨離了無人憒鬧而有遠離之樂具備樹蔭和水的清淨清涼的地域的苦行之林,不觀其聖遠離之樂,為了獲得飲食而行向村落,猶如野干之趨向於棄屍的墳墓相似。
像這樣的行乞者,自從下床或下椅之後,即踏上散滿從足落下的塵及家蜥蜴的糞等的敷地的東西。此後則須見屋前面有時為老鼠及蝙蝠的糞等所沾污之故而比內室更厭惡。
而後又須見樓上有時為鵂鶹及鳩的糞(11-012) 等所塗之故而比樓下更厭惡。而後又得見各僧房(的庭院)時時由風而吹來的落葉及枯草,由於有病的沙彌的大小便,及因為雨季時候的泥水所污,比較樓下更厭惡。
又見精舍外的道路比僧房(的庭院)更厭惡。
他次第的禮拜了菩提樹及塔廟之後,站在那裡思惟(今天到何處去行乞),便不注意了那像真珠所積集的塔廟,像一束孔雀的尾羽一樣美麗的菩提樹以及具有天宮的莊嚴的住所,為了獲得飲食,他必須去行乞,把這樣喜樂之處留在背後,自精舍出來之後,他步行於村落的路上,必須見諸樹樁與荊棘之道及為大水沖壞了的不平之道。
那時他穿了內衣如包癤相似,捆了腰帶如扎繃帶相似,纏了外衣如包骸骨相似,取出缽來如拿出葯罐相似。 [343]
他到達了村口之時,又要見象屍、馬屍、黃牛屍、水牛屍、人的屍、蛇的屍及狗屍等。
不但要看,那些壞屍的臭氣撲鼻,亦得忍受。此後站在村門口時,為了避免惡象及惡馬等的危險,又要眺望村內的道路。上面所說始於敷地的東西而至於各種具臭屍等的厭惡的事物,為了飲食他必須踏、必須看、必須嗅。
他必須這樣依行乞而觀察(食的)厭惡:「喂!多麼可厭的食啊」!

(二)如何「以遍求」而觀?
既然這樣的忍受行乞的厭惡,他進入了村落,纏著僧伽梨衣(袈裟),必須步行於村落的道路,像普通的乞丐一樣的用手拿著缽一家一家的次第乞食。如果在村中碰到下雨的時候,他必須置足於泥濘,其所蹈之處,往往至於脛肉之上;此時他必須以一手拿缽,而以另一手提其衣襟。如果炎熱之時,他必須以滿身帶著由狂風吹起的塵埃和著末而行。既至各家的門前,他必須看見或涉過那滿是蛆蟲蒼繩而混雜著洗魚、洗肉、洗米的水及唾涕與犬豕的糞等的污穢池塘及泥沼。有時從那裡起飛的蒼繩,停歇於他的僧伽梨衣和缽及頭上。比丘進入人家乞食時,有的人給他,有的人不給他。給他的時候,又有的人把昨天所煮的飯、舊的糖餅及壞了的乳酥菜蔬等給他;不給他的時候,有的人說:「希望別一家,尊師」;有的人*(11-001)* 則粗惡地說:「滾出去,禿頭」!他這樣像乞丐一樣的行於村落中乞食之後,又必須回來。如是從進入村落以至歸來,為了獲得飲食,對於泥水等的厭惡事物,他必須踏過,必須看,必須忍受。所以他必須這樣的依遍求而觀察食的厭惡:「喂!多麼可厭的食啊!」 [344]

(三)如何「以受用」而觀察?
這樣遍求了食物的比丘,在村外的一個適意的地方安坐下來之後,在他未曾伸手入缽取飯之時,若看見有尊敬的比丘或知恥的人,亦得招待他們吃,如果已伸手入缽欲取食時,則又恥於對那人說:「請你吃吧」!當他伸手捏拌飯食時,往往出汗而從五指流下把乾硬的食物而濕潤為柔軟。
等到由捏拌而失去了原來的美淨而作成一團放入口裡之時,又得以下面的牙齒作臼用,以上面的牙作杵用,以舌頭作手用。
放進了口裡的食物,好像放在大盂中的犬食,以齒杵搗過了,又以舌頭去拌轉,混以舌尖上的清淡的唾水,並混以舌中所出濃唾及楊枝所不及擦去的齒垢。
到了這一剎那,那嚼碎及混雜而失去了色香之美的食物,實已到達了最厭惡的狀態,正如狗子吐瀉在狗盂中的東西相似。像這樣的狀態,因眼睛沒有看見,所以吞下去了。應依這樣的受用而觀食的厭惡。

(四)如何「以分泌」觀察?
這樣把食物吃進體內之後,便成為非常的厭惡了,因為佛、辟支佛、及轉輪王只有在膽汁、痰、膿、血的四種分泌中的任何一種分泌,而其他福薄的人則有四種分泌,所以如果膽汁多的人,則他吃下的食物好像混雜了濃厚的蜜樹油(11-013) 一樣的極其厭惡,如果痰多的人,則他的所食之物好像混雜了那伽婆羅(11-014) 的葉汁,如果膿多的人,則他的所食之物好像混雜了腐爛了的酥乳,如果血過多的人,他的所食之物則成為好像混雜了染色中樣的可厭。他必須這樣的依分泌而觀察食的可厭。

(五)如何「以貯藏處」而觀察?
食物混合了這四種分泌中的任何一種的分泌物而進入胃中,這不是把它貯藏在金器中,也不是貯藏在寶珠及銀所作的器皿中。

如果吃了十歲飲食的孩子,則他的食物的貯藏處好像十年未洗的糞桶。 [345]如果吃了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十,乃至吃了一百歲的人,則他的食物的貯藏處好像一百年未洗的糞桶。
他必須這樣的依貯藏處而觀察食的可厭。

(六)如何「以未消化」而觀察?
那吃下去的食物,貯藏在那樣的地方,直至未曾消化的期間,停在前面所說的極黑暗猶如帶著各種臭屍的氣味的風的通路而極臭極可厭惡的處所(胃),把今天、昨天、前天所吃的一切飲食集在一起,蓋著痰的膜,由身火的熱力煮燒,生起了涎沫氣泡,現起極其可厭的狀態,正如旱熱之時,由於意外的密云驟雨,把草、葉、壞席葉、蛇屍、狗屍、人屍等都集中到旃陀羅村門前的池塘中,由於太陽的熱力所熏,生存著許多的涎沫氣泡一樣。他應該這樣的依未消化而觀察食的可厭。

(七)如何「以消化」而觀察?
那食物由於身火的熱力而既然消化了的時候,不是變成像用金銀等料所作的金銀等器的狀態,但升起了涎沫氣泡,如放在磨石上磨碎了的黃泥而塞進管子裏一樣的變成了糞而充塞於熟臟(直腸),一部分變成了尿而充塞於膀胱。他應該這樣的依消化而觀察食的可厭。

(八)如何「以果」而觀察?
如果飲食得以適當的消化,其結果產生了髮、毛、爪、齒等的種種污垢;假使不能獲得適當的消化,便會產生輪癬、疥癬、天花、癩疫、肺癆、咳嗽、痢疾等的數百種病(11-015) 。這便是食的結果。所以他應該這樣的依果而觀察食的可厭。

(九)如何「以排泄」而觀察?
吞下食物之時由一門而入,排泄之時,則由眼睛出睛垢,由耳朵出耳垢等的多門而排泄。吃的時候和許多眷屬們共同的吃,排泄的時候,則成為大小便等,由一個人單獨的排泄出去。 [346]第一天他吃得快快樂樂歡歡喜喜的,第二天他排泄時,則捏其鼻,歪其臉,而心生厭惡。在第一天雖然去食物染著貪愛迷戀地吃了下去,但過了一夜到第二天,他便不貪憎惡而厭嫌的排了出去。所以古人說:
珍美的食物、飲物、硬食、軟食,一門而入,九門而出。
珍美的食物、飲物、硬食、軟食,與諸親朋會食,一人潛伏排出。
珍美的食物、飲物、硬食、軟食,食時歡喜,排時厭棄。
珍美的食物、飲物、硬食、軟食,過了一夜,便成臭物。
他應該這樣的依排泄而觀察食的可厭。

(十)如何「以塗」而觀察?
即在食時,而此飲食塗於手、唇、舌、顎等。因為給食物所塗而手等便成厭惡,縱使洗去了它們,但為了除去臭氣,還要再三再四的洗。
譬如煮飯的時候,那滿上來的糠與米屑米皮等塗於鑊口鑊邊及鑊蓋等,同樣的,吃下的飯,由於全身的身火所煮沸(消化)而滿出的,以齒垢塗於牙齒,*(11-002)* 以眼垢、耳垢、涕、尿、糞等塗於眼、耳鼻、大小便道等,由於彼等所塗的此等諸門,雖然天天的洗,也不會清淨悅樂的。在這些裏面,有時你洗了一處,還用水來洗手,有時洗了一處,雖然二三次的用牛糞(11-016) 粘士和香粉等洗了手,但依然是厭惡的。所以他應如是依塗而觀察食的可厭。
這樣以十種行相而觀察思惟食的可厭的比丘,以厭惡的行相而得明了段食。 [347]他再對那(厭惡的段食之)相數數修習而多作。他這樣做,便鎮伏了五蓋。由於段食的自性法(本質)及深奧之故,不達安止定,只以近行定等持其心
由於習取厭惡的行相而得明了此(段食的可厭)相,所以稱此業處為「食厭想」。

(食厭想的功德)
於此食厭想而精勤的比丘,則退縮回轉他的貪味之心。
譬如欲渡沙漠的人,離去憍心而吃自己的兒子之肉,他只是為了要度脫苦海而取飲食。
因為遍知段食之故,則他不難於遍知五欲之貪。由於他遍知了五欲,亦得遍知於色蘊。
由於未消化等的厭惡的行相,他的身至念(業處)的修習亦得完成。
他是行於不淨想的隨順的行道。依此(食厭想的)行道,現世他雖然不能得達不死(涅槃)而終,但來世必至善趣。

這是詳論食厭想


這真是佛教版的減肥法... 這邊同樣以強烈的譬喻來教導比丘離欲這個譬喻出現在大正本雜阿含373經,這種修法僅能達到近行定,雜阿含373http://agama.buddhason.org/SA/SA0373.htm 其實還有關於其他三種食的譬喻。




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界差別


瑜珈師地論的六界差別

云何界差別所緣。謂六界差別。一地界二水界三火界。四風界五空界六識界。
[]
云何地界。地界有二。一內二外。內地界者。謂此身中內別堅性。堅[>]所攝地地所攝。親附執受。
外地界者。謂外堅性。堅[>]所攝地地所攝。非親附非執受。
又內地界其事云何。謂髮毛爪齒。塵垢皮肉。骸骨筋脈。肝膽心肺。脾腎肚胃。大腸小腸。生藏熟藏。及糞穢等。名內地界。
又外地界其事云何。謂瓦木塊礫樹石山巖。如是等類名外地界。
[]
云何水界。水界有二。一內二外。
內水界者。謂此身中內別濕性。濕潤所攝水水所攝。親附執受。其事云何。謂淚汗洟唾。肪膏脂髓。熱痰膿血。腦膜尿等。名內水界。
外水界者。謂外濕性。濕潤所攝水水所攝。非親附非執受。其事云何。謂井泉池沼陂湖河海。如是等類名外水界。
[]
云何火界。火界有二。一內二外。
內火界者。謂此身中內別溫性。溫熱所攝煖煖所攝。親附執受。其事云何。謂於身中所有溫煖。能令身熱等熱遍熱。由是因緣所食所飲所噉所甞易正消變。彼增盛故墮蒸熱數。如是等類名內火界。
外火界者。謂外溫性。溫熱所攝煖煖所攝。非親附非執受。其事云何。謂於人間依鑽燧等牛糞末等以求其火。火既生已能燒牛糞。或草或薪或榛或野或山或渚。或村村分或城城分或國國分。或復所餘如是等類名外火界。
[]
云何風界。風界有二。一內二外。
內風界者。謂此身中內別風性。風飄所攝輕性動性。親附執受。其事云何。謂內身中有上行風有下行風。有脇臥風。有脊臥風。有腰間風有臗間風。有小刀風。有大刀風。有針刺風有畢鉢羅風。有入出息風有隨支節風。如是等類名內風界。
外風界者。謂外風性。風飄所攝輕性動性。非親附非執受。其事云何。謂在身外有東來風有西來風。有南來風有北來風。有有塵風有無塵風。有狹小風有廣大風。有毘濕婆風有吠藍婆風。有風輪風有時大風。卒起積集折樹頹牆崩山蕩海。既飄鼓已無所依憑自然靜息。若諸有情欲求風者。動衣搖扇及多羅掌。如是等類名外風界。
[]
云何空界。謂眼耳鼻口咽喉等所有孔穴。由此吞咽。於此吞咽既吞咽已。由此孔穴便下漏泄。如是等類說名空界。
[]
云何識界。謂眼耳鼻舌身意識。又心意識三種差別是名識界。

若諸慢行補特伽羅。於界差別作意思惟。便於身中離一合想得不淨想。無復高舉憍慢微薄。於諸慢行心得清淨。是名慢行補特伽羅。
由界差別淨行所緣。

清淨道論第十一說定品中的四界差別

(二)四界差別的修習(11-018)
今在食厭想之後,來解釋前所提示的「一差別」(11-019) 的四界差別的修習。
(四界差別的語義)
這裡的「差別」是以辨別而確定之義。
四界的差別為「四界差別」。界的作意,界的業處與四界差別(三者)是同一意義。
(四界差別的經典)
來敘述這四界差別,經中有略與詳二種:
略的如《大念處經》(11-020) 所述;
詳的如《大象跡喻經》(11-021) 《羅(+)羅教誡經》(11-022) 及《界分別經》(11-023) 所述。
(1)(大念處經說)
那裡說(11-024) 諸比丘!譬如精練的屠牛者或屠牛者的弟子,殺了牛, [348]坐於四衢大道,把它割截成一片一片的。諸比丘!比丘也這樣的觀察此身如其所處,如其所置,從界而觀: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在大念處經中是為有利慧而修界業處的人這樣簡略地說的。

此文的全意如下:譬如善巧的屠牛者冶幫他工作的弟子,殺了牛,分剖之後,坐於稱為通達四方的大路中心處的四衢大道,把它的肉割截成一片一片。

同樣的,比丘觀此依四威儀的任何行相而住為「如其所處」,或因如其所處即為「如其所置」的身,依界而如是觀察:「於此身中有地界乃至風界」。

這畢竟作如何說?

譬如屠牛者的飼牛,牽牛至屠場,捆好它放於屠場上,殺其牛,見牛的被殺而死,直至未曾割截它的肉成為一片一片之時,他的「牛」的想還沒有消失;但到了割截了它的肉(成為碎片)而坐下來的時候,便消失了「牛」的想,產生了「肉」的想,他決不會這樣想:「我賣牛,此人來買牛」,可是他想:「我賣肉,此人來買肉」。

同樣的,比丘以前為愚痴凡夫時,在家時及初出家時,直至未作分析這具體之身如其所處如其所置及未曾依界而觀察之時,他的「有情」「人」「補特伽羅」的想未曾消失。但他從界而觀察之時,則消失了有情之想,並依於界而建立其心。
所以世尊說:「諸比丘!譬如精練的屠牛者或......乃至坐;同樣的,比丘......乃至風界」。
(2)(大象跡喻經說)
次於大象跡喻經中說 :
諸賢!什麼是『內地界』?那內自身的聖的,固體的,所執持的,即髮、毛(爪、齒、皮、肉、腱、骨、骨髓、腎、心臟、肝臟、肋膜、脾臟、肺臟、腸、腸間膜、胃中物)糞,或任何其他在內自身的堅的,固體的,所執持的;諸賢!是名內地界」。 [349]
「 諸賢!什麼是『內水界』?那內自身的水,似水的(液體)所執持的,即膽汁(痰、膿、血、汗、脂、淚、膏、唾、涕、關節滑液)尿,或任何其他內身的水,似水的,所執持的;諸賢!是名內水界」。
「 諸賢!什麼是『內火界』?那內自身的火,似火的(熱),所執持的,即以定而熱,以它而衰老,以它而燃燒,及以它而使食的飲的嚼的嘗的得以消化的,或任何其他內自身的火,如火的,所執持的;諸賢!是名內火界」。
「諸賢!什麼是『內風界』?那內自身的風,似風的(氣體),所執持的,即上行風,下行風,腹外風,腹內風,肢體循環的風,入息,出息,或任何其他內自身的風,似風的,所執持的;諸賢!是名內風界」。
這是對於甚利慧而修界業處的人詳細敘述的,還有在羅候羅教誡經及界分別經也這樣詳述的。
(經典文句的解釋略去....

(四界差別的修法)
至於修習的方法:
(一)利慧的比丘,若依「髮是地界,毛是地界」這樣的的詳細的而取,則未免感到太遲緩,故只依「堅硬相的是地界,粘結相的是水界,遍熟相的是火界,支持相的是風界」這樣的作意,他的業處便得明了。
(二)不很利慧的人,若如前者的作意,則(他的業處)成黑暗而不明顯,所以要依前述的詳細方法作意才得明了。怎麼呢?
譬如兩位比丘在念誦許多重復的經典,那利慧的比丘,只一回兩回詳述重復之處,以後便(省略重復之處)只誦其首尾而已。
那不很利慧的人這樣說道:「此人怎麼誦的!連上下的嘴唇都不接觸一下。像這樣誦,那一天才會精通經典」?他自己則完全詳誦所有重復之處。
那利慧的人說:「此人怎樣誦的!好像不讓它終結似的,像這樣誦,那一天才會誦完經典呢」?同樣的,利慧者若依髮等而詳細取界,則未免感到太遲緩。
所以只以「堅硬相是地界」等的簡略方法而作意,他的業處更得明了。那不利慧者若這樣作意,則成黑暗而不明顯。所以他要依髮等詳細作意而得明了。
(利慧者的修法之一)
是故先說欲業處的利慧者,獨居靜處,念慮於自己的全色身:「於此身中,堅性或固性的是地界,粘結性或流動性的是水界, 遍熟性或暖熱性的是火界,支持性或浮動性的是風界」。[352]
他這樣簡略地取了諸界,當數數地念慮作意及觀察「地界、水界」的僅是界而非有情非壽者的身。這樣精進,不久之後,取得照界差別慧,生起他的──以自性法為所緣的未達安止只是近行的 ──定。
(利慧者的修法之二)
或者為示四大種而非有,如法將(舍利弗)所說的四部分(11-031) 「因骨腱因肉因皮包圍空間而稱為色」。於它們(四部分)之間,用智手來一一分別。以前面「堅性或固性的是地」等的同樣方法而取了諸界,當數數地念慮作意及觀察「地界、水界」的僅是界而非有情非壽者的身這樣精進,不久之後,取得照界差別慧,生起他的──以自性法為所緣的未達安止只是近行的──定。
這是略說四界差別的修法。
(不很利慧者的修法)
(內容龐大詳細略去....請參照原本)
(四界差別的功德
勤於四界差別的比丘,洞察空性,滅有情想。因他滅了有情之想,不會去分別猛獸、夜叉、羅剎等,克服恐怖,克制不樂與樂,不於善惡取捨,成大慧者,得至究竟不死(的涅槃)或來世而至善趣。
有慧的瑜伽者, 當常修習── 這有大威力的四界差別, 那也是勝師子的游戲。這是修習四界差別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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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上的界差別觀,似乎都沒有完整的提到十二個特性
南北傳都掌握了相同的重點

瑜珈師地論中說到: 便於身中離一合想得不淨想...
清淨道論中提到:洞察空性,滅有情想。因他滅了有情之想...

界差別跟不淨觀意趣也是相同的,其實安那般那要做內身的不淨觀也可以說是非常容易的事,十遍要觀內身的不淨也是非常容易的,有師兄說他什麼都是過了就是沒試過不淨觀,ㄏ末學覺得非常奇怪......這題外話,為什麼奇怪就不講了 XD

界差別不知道是不是在不淨觀比丘自殺事件後發展出來的....?
覺音論師引用的譬喻相當於「增一阿含十二品第一經」,屠牛的譬喻真是非常傳神的...